第一条 为保障平台用户的权益,规范平台店铺命名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、《农信商城基础规则》以及《农信商城卖家规则》等相关规则及协议规定,制订本规则。
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平台卖家用户。
第三条 店铺命名规定如下:
1、平台店铺名称不得超过20个字,且需反映店铺经营范围;
2、店铺拟用名称不得与平台上已经开通的店铺名称重复;
3、未经合法有效授权,店铺名称禁止使用“旗舰”、“专卖”、“专营”、“直营”、“官方”、“官字”、“官方认证”、“官方授权”、“特许经营”、“特约经销”、“总经销”、“总代理”、“厂家认证”等表述或内容;
4、店铺名称应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且不得有下列情形:
(1)有损于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,或有损民族尊严;
(2)含有封建文化糟粕、有消极政治影响、或违背少数民族习俗、带有民族歧视内容;
(3)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,或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等情况;
(4)使用外国国家(地区)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;
(5)使用政党名称、党政军机关名称、群众组织名称、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,或国家领导人、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;
(6)含有不文明、格调低级、庸俗等不雅词汇;
(7)与经营主体无关,含有除平台信息外的其他电子商务平台信息;
(8)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使用品牌名称、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;
(9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。
5、店铺名称一经命名,不得修改,平台要求或同意修改的除外。
第四条 店铺命名违规处理规则
店铺命名需遵守本规则,否则平台有权要求用户在指定时间内对店铺名称进行修改;若用户在平台指定时间内未修改或修改后仍未符合本规则规定,平台有权关闭店铺或查封其账户。
第五条 若店铺名称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而给平台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,平台及遭受损害的第三方有权要求用户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第六条 平台有权单方对本规则进行修改,无需再单独通知用户,修改后的规则在实施前提前7日在平台上予以公示,公示期满即对全体用户生效,如不同意修改后的规则,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的服务,否则,即视为接受修改后的规则。
第七条 本规则于【2019】年【7】月【1】日修订,于【2019】年【7】月【8】日生效。